(一)創業傑出獎:於最終決選公布,每隊可額外獲得 100 萬元創業基金。 (二)創新創業實作激勵金(各獎項名額,由計畫辦公室依當梯次情形另行訂定公告之。 1.通過初選之團隊(不包含以推薦銜接方式報名之團隊), 每隊可獲得 1萬元實作激勵金。 2.通過評選(一)之團隊,每隊可再獲得 5萬元實作激勵金。 3.通過評選(二)之團隊,每隊可再獲得 20 萬元實作激勵金。